政府宣布,規管餐飲業務以及禁止多於4人在公眾聚集的措施,會延長14日,有效期至4月23日。另外,新增美容院和按摩院,4月10日起,需要停止營業14日,有效期同樣至4月23日。
食物及衞生局表示,因應新冠肺炎的疫情仍然嚴峻,本港確診個案達936宗,而且不少確診個案,是沒有外遊紀錄的本地感染個案,因此有需要繼續實施有關措施。 發言人又提醒餐飲業務負責人及受規例限制處所的管理人,違反規定者即屬干犯刑事罪行,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。 另外,任何人參加、組織,或擁有,控制或營運需禁止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,均屬犯罪,最高可被罰款2.5萬元及監禁6個月。至於參加受禁群組聚集的人,可藉繳付定額罰款2000元,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。
08/04/2020
<匯港通訊>
(BC) #肺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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